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院发〔2021〕5号 |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组成及其工作职责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成
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具体情况,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由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副院长、教研室主任和部分资深教授组成。
主任:党总支书记 院长(或主持工作的副院长)
副主任: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协助教学工作的院长助理
成员:教研室主任
秘书:教学秘书
二、工作职责
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负责学院教学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指导教师提升教学效果,具体职责包括:
1. 指导制定和修订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包括理论课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大纲;
2. 指导思政课教师的集体备课,指导和审定各门课程的授课计划表,并对各门课程的教学提出建议和意见;
3. 研究和审定各门课程的考试大纲和考试方式,指导各门课程的阅卷工作;
4. 组织学院内的教学技能竞赛,推荐教师参加学校及以上级别的教学竞赛;
5. 组织和推荐教师参与学校及以上等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
6. 指导新引进教师的教学技能培训;
7. 负责学院的课程建设;
8. 对与教学有关的争议提出指导性意,并处理其他需要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的工作。
三、活动要求
(一)每学期召开2―3次会议,按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任主持,研究重大的问题。平时,由副主任负责执行、监督与检查有关决定的实施。
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21年4月14日印发 |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副主任:毛德松 李沛霖
成员:何金海 陶新宏 郑千千 李凤成 李玉胜
秘书: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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