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院发〔2021〕6号 |
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
建设与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切实发挥教研室的职能作用,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 校教发〔2019〕28号)、《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工作规范》( 院发〔2021〕3号),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研室的设置
1.以课程为基础,设原理教研室、概论教研室、德法教研室、纲要教研室、形势与政策教研室、研究生政治理论课教研室。
2.教研室是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下属管理组织,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学校教务、科研等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3.教研室主任由思想政治素质高、教学科研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强、治学严谨的教师担任,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副主任应具有讲师职称和硕士学位。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的聘任,要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由院长推荐,报教务处、人事处评审,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二、教研室的职能
1.教研室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组织教师学习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知识,不断提高教研室所属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教研室要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拟定规范的教学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教学管理原始档案。
(1)根据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讨论、拟定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课程规范。
(2)根据教学大纲编制教学日历(授课计划),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需要,在院长授权下编制相关教学指导书。
(3)建立适合本课程的有关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网络教学及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考核等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及规范化的教学要求。
3.教研室应积极承担并完成学校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
(1)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需要,经主任批准,安排课程,选派教师承担教学任务。
(2)充分做好备课工作。要组织教师了解把握学生的学习水平基础,依据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认真备课,抓住重点难点,找准疑点,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和进行教学设计。
(3)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教研室要积极推行“启发式”和“研究式”教学,要坚持精讲多练,要理论联系实际,要采用科学的教学方法突出教学的重点、难点和疑点,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楚、条例分明、逻辑性强。要吸取学科前沿的最新研究成果,将知识传授与实践能力培养、科学思维与创新意识培养贯穿到教学全过程中。要充分利用计算机多媒体辅助教学等手段,加强电化教学。
(4)认真抓好批改作业和辅导答疑环节。要及时、认真批改作业,要向学生明确固定的辅导答疑时间,采用灵活多样的辅导方式,提高辅导效果。
(5)强化考试环节。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和学校学院有关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所开课程的考试、考查和试卷批阅、装订存档、成绩登录工作。
(6)加强实践教学环节。要积极推进实践教学改革,选派有经验教师参与实践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7)教研室在组织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对学生多种能力的培养,特别是创新能力的培养。
4.教研室要建立完善的教学评价制度,按计划开展教学检查与督导评价活动。
(1)开课前的检查。重点检查教学准备工作,包括落实教材、教具、检查讲稿和教案,组织青年教师试讲等活动。
(2)教学过程中的日常检查。主要检查教学秩序、授课进度和教学纪律的执行情况等。
(3)期中、期末教学检查。采用集体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调阅学生作业以及教师自查等方式,对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系统地检查,同时完成学校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下达的教学督导检查任务,并作出教学质量分析。
(4)协助院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做好课程建设评估和实践教学建设评估等工作。
5.教研室要加强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活动。积极论证并申报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课题,督查研究计划的实施情况,定期组织学术活动。
6.根据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师资培养规划和总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教师的培养工作。加强教学团队建设与培养,对思政部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抓好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和管理工作,发扬老教师的传、帮、带的作用。按照学校有关教师管理的规定,做好教师考核工作。
7.教研室要认真开展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要根据南京邮电大学课程建设有关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课程建设方案。要采取得力措施,不断完善教学过程的管理,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挖掘课程优势和特色,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和质量。
8.教研室要积极开展教材建设。要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的有关规定,选用高质量的统编教材实施教学活动。
9.按照规定做好原始教学资料的收集、保管及档案建设等工作。
三、教研室工作制度
1.坚持教研活动制度,至少每月一次。加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加强立体化教材建设,交流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的成果与经验,全面提高教学水平。教研活动要有充实的活动内容,讲求实效。
2.坚持集体备课、听课和观摩教学制度。要组织任课教师集体研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取长补短,共同促进。组织本教研室教师之间互相听课,每学期组织1—2次观摩教学活动。
3.落实青年教师培养提高责任制。为新进的青年教师安排导师,在教学、科研、生活等方面给予指导,使青年教师尽快胜任教学工作,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4.建立和实行完善的教学检查制度。对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设计、监控、管理和考核,并负责做好与教学有关的各项常规性工作,做好课前检查、日常检查、期中检查和期末检查等工作。
5.建立教学档案工作制度。完整保存教学计划、教材和教学指导书、教案讲义、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研活动记录、听评课记录、考试试题及答案等材料。
四、教研室主任职责
领导和组织教研室全体人员认真完成本《办法》所规定的教学、教研、师资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检查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工作,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全面负责教研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主持教研室会议,研究、讨论教研室的重大问题。
2.负责组织教研室教师的政治学习,积极开展教风建设、师德建设活动。
3.每学期初制定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期末检查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写出工作总结。
4.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教研室成员认真制定教学大纲、修订考试大纲,执行教学计划,选编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编制、审核教学进度表。
5.负责安排教研室成员的教学工作任务,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6.协助院长制定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教研室的教学改革、教学团队建设、课程建设、试题库建设等工作。
7.制定教研室活动计划,按计划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如集体备课、听课、新教师试讲、观摩教学、专题报告、研究教学方法、改革考试方法、交流教学经验等)并做好活动记录,每位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
8.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教研室科研计划,组织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检查科研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科研任务的完成质量。
9.负责与课程建设相关的教学实习基地和资料室等教学辅助设施的建设工作。
10.负责对教研室成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晋级及奖惩的建议。
11.完成学校和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2.教研室副主任协助教研室主任工作。教研室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副主任行使教研室主任的职责。
五、教研室教师职责
1.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服从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教研室的工作安排,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深入研究所教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材,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和课程考核,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申报并完成教学研究和科研课题,不断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4.制定并实施个人自学、进修提高计划。老教师有责任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
5.积极参加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承担并完成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教研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六、教研室检查与评估
1.每学年末,教研室对每位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工作、教研活动等工作的质量和成绩,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估。考核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推荐校级优秀教师和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2.以《南京邮电大学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工作规范》及本《办法》为参照标准,教研室和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工作的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由院长主持。考核工作成绩突出,推荐参加学校先进教研室和优秀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评选。
七、办法实施执行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21年4月1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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