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院发〔2021〕2号 |
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开展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团队作为思政课程建设的重要力量,强化质量意识,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教学研讨与教学经验交流,开发教学资源,推进教育创新,规范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思政课教学发展的趋势和学校的相关要求,每位思政课老师都应该加入到教学团队。
第三条 优秀教学团队以课程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的,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的教学业务组合。
第二章申报与评选
第四条 优秀教学团队申报条件
(一)教学团队结构:教学团队一般由2-4人以上组成,并设置团队带头人1名。教学团队具有较好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团队主要成员一般应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团队成员要求均是团队建设的直接参与者。
(二)教学团队带头人:应有高级职称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三)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追踪学科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四)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团队近四年内至少获得以下项目中的一项:
1. 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2. 校级及以上教学奖;
3. 其他能反映团队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的奖励奖项。
第五条 申报程序
(一)优秀教学团队每两年评审一次,申报时间为春季学期,具体工作由学院负责实施。
(二)优秀教学团队以教研室(课程)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者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并附主要教学研究与科研成果复印件、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支撑材料。
(三)经团队负责人所在教研室将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连同《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教学团队汇总表》一起上报学院。
(四)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应既能充分反映教学团队的总体情况,且脉络清晰、简洁精炼。
第六条 评选程序
(一)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团队进行评审。评审主要考察团队的教学效果、课程建设、教学成果以及团队合作等情况,并强调标志性成果。专家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发文公布。
(二)优秀教学团队荣誉称号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后,依照上述程序再次进行申报。
第七条 已成为院级优秀教学团队的在有效期内不可重复申报。
第八条 学院对入选教学团队的人员在国内外进修、岗位聘任、教学科研项目申报、各类人才培养计划选拔等方面给予重点推荐。
第三章教学团队建设
第九条 建设目标与内容
(一)教学团队要有长远的发展规划、中短期的建设目标。一方面保持团队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同时又要通过各种渠道吸引人才,不断充实团队的实力,确保教学团队的可持续性发展。教学团队负责人应有效地引导团队成员形成合力,达成团队建设目标。积极规划各成员主攻方向,做好成员的职业生涯规划和设计,实现团队和成员的共同成长。
(二)通过创建教学团队,形成新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思政课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进一步激发教师教学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对青年教师和新入职教师的有效指导;进一步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力争在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等方面取得成绩。
(三)建设的内容包括:
1. 教学工作。承担本科教学工作,了解思政专业现状,追踪学科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养模式。高度重视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与实践创新能力。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健全,教学效果好。
2. 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并把相应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总结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组织申报各级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和教学成果奖。
3. 课程建设。积极开展思政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多媒体课件建设和网络课程建设等。组织申报各级思政精品课程、思政精品(规划)教材等。
4. 师资队伍。建立合理的思政教学梯队人员,特别要重视团队内青年教师的传、帮、带,提高整体教学水平,培育各级教学名师。
第四章教学团队管理
第十条 学院将创造条件向学校及以上单位推荐高一层次的思政教学团队。原则上,向校级推荐的教学团队应在院级教学团队基础上产生;向省级以上推荐的教学团队应在校级教学团队基础上产生。
第十一条 获得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称号的思政教学团队,培育周期为4年,学院给予校拨经费1:1配套(主要用于支持其开展教学研究、编辑出版教材和教研成果、培养青年教师、参加省级以上教学团队评审等工作。经费分三期划拨,先拨付50%启动资金,其余经费分别在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通过后划拨)。培育的经费,以团队提供票据的形式报销。
第十二条 获得院级优秀教学团队称号的思政教学团队,培育周期为4年,学院给予培育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其开展教学研究、编辑出版教材和教研成果、培养青年教师、参加省级以上教学团队评审等工作。经费分三期划拨,先拨付1.5万元启动资金,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1万元,其余经费待验收通过后划拨)。培育的经费,以团队提供票据的形式报销。
第十三条 评估验收
(一)院级和校级优秀思政教学团队培育期满后,应申请评估验收。优秀教学团队应在建设中期接受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检查,对未能按既定计划建设的团队提出整改意见或取消经费支持。
(二)评估验收程序
1.申请评估验收的教学团队,在带头人主持下,按照学院优秀教学团队的建设内容逐项进行自评,并向学院提交自评报告。
2. 学院组织专家组听取教学团队建设情况汇报,对教学团队的各项成果进行评估验收。
3.凡是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团队,可认定为通过评估验收,通过评估验收的教学团队,拨付全部培育经费。
4.评估验收未通过的,可延期一年进行验收。延期后仍未达到培育目标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追回所拨经费。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21年1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