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院发〔2021〕3号 |
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师工作规范(2021年修订)
为进一步保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秩序,提升教学质量,明确各个教学环节工作的职责和操作要求,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教学,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任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向学生宣传错误的政治观点或不健康的内容。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理论课教师必须参加理论学习,教研室要经常性组织理论学习和集体备课会,统一教学基本要求和进度,开展教学研究,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教研室每学期要组织教师互相听课1-2次,组织教学效果好的教师上1-2次示范课。
三、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进行教学,认真写好教案和讲稿,制作课件。在保证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教师在教学中引入最新研究成果和不同的学术见解。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可以组织、安排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课堂讨论,但教师不能离开教室,并且不能因此任意增减课时和删减教学内容。
四、任课教师必须在本课程的第一节课上,向学生介绍本课程在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地位、课程性质(均为必修课),介绍本课程的授课计划、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学分分配、教学安排和考核方式(理论课重点介绍平时成绩的组成部分和考核方式,实践教学可放到第三周向学生讲解其组织形式和考核要求)。
五、任课教师教学时必须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逻辑性强;改进教学方法,密切师生互动;注意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杜绝照本宣科,理论联系社会和生活实际,并及时介绍本学科发展的最新信息;讲课语言准确、简练、生动、清楚,板书工整、文字规范;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以改善教学效果,播放视频必须紧扣主题,短小精干,视频时长一般以5分钟左右为宜;着装整洁,仪表大方。
六、学院鼓励任课教师就教学内容组织和教学方式方法进行大胆创新和改革,但教学改革方案应报教研室和学院批准。
七、任课教师必须维持课堂教学秩序。要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安排学生合理就座,尽可能避免学生都聚集在后排的现象。教育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发现异常情况要向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及时反映。
八、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时必须关闭通讯工具。每次上课要提前进入教室做好课前准备工作。不得提前下课,不得擅自调(停)课和私自请人代课、更换教室。由于特殊原因必须调(停)课时,要事先填写《调(停)课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
九、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做好学生平时成绩的考核和评价。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改革方案》(2013年8月19日通过)的规定,学生平时成绩包括如下:
1、日常操行占20分。教师根据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给予评价,包括上课出勤、课堂听课等情况,凡无故旷课者,旷课一次扣2分。
2、课内互动占40分。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分散或集中安排若干次课内讨论或其他课堂互动,每个学生至少要参加2次课堂互动,教师根据学生每一次参加讨论的表现在满分20分以内予以评分,以小组为单位参加的,也要根据每个学生的表现予以评分。教师要认真记录学生参加课堂互动的成绩。
3、课外学习和作业占40分。要求学生交2次课外作业,每次作业满分20分,教师视作业的质量给予评分。作业的内容必须是本课程教学内容的拓展或深化,可以是经典文献的学习报告,或者是热点问题的研究报告,或者是其他与本课程密切相关的作业。教研室应定期组织教师讨论交流作业布置和学生完成情况,总结经验。
十、所有教师必须参加监考工作。监考时务必认真核对监考时间和教室,千万不要迟到或缺席。如本人不能参加监考,请提前联系好本单位其他老师替代,并办理相应手续;监考过程务必认真负责,不得聊天、打电话或玩手机,发现学生作弊必须及时处理,并尽可能将学生的作弊消灭在萌芽中。监考时要认真核对学生名单。纸质试卷必须准确发放,做到试卷与学生对应,份数与人数一致,并将试卷按顺序装订整齐;
十一、批阅试卷一定要认真、仔细,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给分,不得批错,不得宽严不一,更不得随意给分,统分要绝对准确。教研室应建立互查监督机制,确保试卷批阅的准确性。纸质试卷批阅务必规范(批阅试卷中统一用减分;学生全对,应打对勾,学生答得不完整,应对勾上加一点,学生答得全错,应打叉;更正批阅错误的地方,教师要签名)。纸质试卷要保持整洁,不要在试卷上反复涂改,更不要在试卷上面进行加减分计算。
十二、试卷核查后应及时归档,每个学期的试卷和教学档案应尽可能在本学期归档,如果时间紧张,必须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将所有教学档案归档。纸质试卷必须装订整齐并将需要填写的内容填写完整(机考课程的试卷由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统一保存),连同《教学记分册》、《成绩登记表》、《成绩分析报告》等教学档案一并交教研室主任审核,然后由教研室统一送档案室存档。教研室应该在开学前两周内检查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对未按时归档的老师,要进行督促。对多次督促仍不能按时提交完整教学档案(试卷装订完整、材料齐全)的老师,学院将进行通报批评,减发800元年度业绩津贴,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十三、社会实践是一个独立的课程,实践教学指导工作要认真扎实。
1、开学第三周,布置社会实践任务,指导学生组建社会实践小组,人数一般为5-8人;
2、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选题和实践方案进行指导。社会实践必须面向社会,亲身实践,不允许用论文或读书报告来替代。教师要根据社会实践的不同形式,对学生的选题和实践方案(含调查问卷)进行指导,提出建议和意见,避免学生选择与本课程关联不大的题目,杜绝学生使用那些空洞或过大的题目;
3、加强对学生社会实践过程的指导。指导并督促学生认真完成社会实践,要求学生发挥团队精神,合理进行分工合作,杜绝一个人“包干”社会实践的现象;
4、加强对社会实践报告撰写的指导。指导撰写方法、明确撰写格式和要求,并对学生提交的社会实践报告初稿提出修改意见,督促学生认真修改;
5、教师对社会实践过程和实践报告进行评价,要撰写评语评价其优劣,并结合《德育银行记录本》的情况,综合评定学生社会实践的等级,最后打印成绩、装订存档。
十四、任课教师因违反学校相关规定被认定教学事故,除学校相应问责外,学院将在三年内不为该教师认定优秀的教学评价等级,取消其三年内参加年度考核优秀和学院教学优秀奖的评选资格;如果因教学事故导致学院教学业绩点被学校扣除,该教师必须补偿其他老师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任课教师违反学校相关规定或学院教学工作规范,情节较为严重,虽未被学校认定为教学事故,但学院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优秀和学院教学优秀奖的评选资格,并减发800元年度业绩津贴。
第十五、本工作规范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本工作规范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21年1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