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科研要求与经费资助暂行规定(修订)
院发〔2018〕4号
为适应学院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建设和发展的新局面,促进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政教育主干学科的基础建设与水平提升,适应学校为推进信息文科建设而对学院科研转型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调动全院教师投身科研活动的积极性,持续提升学院科研工作的整体水平,根据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科研业绩要求
1、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关于“推进科研协同创新,全面提升科研水平”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发展实际,凡我院在职教师,都应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根据学校年度工作业绩考核要求,原则上学院全体教师每年均须完成相应的科研工作量。按照教师个人的专业职务,具体工作量(以年度科研业绩点的方式核算)规定如下:
专业职务 | 需完成科研业绩点 |
教授 | 200个 |
副教授 | 100个 |
中级及中级以下职称 | 50个 |
2、教师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周期为上一年8月1日至当年7月31日,以出版物或项目、获奖标示的日期为准。
二、科研资助规定
(一)常规资助
1、学术论文
期刊要求 | 资助标准 | 具体要求 |
南京邮电大学最新学术榜期刊 | 刊发在学术榜第五级期刊的论文资助2000元,每提升一个等级增加资助2000元 | 1.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我院者,按全额资助,第二署名单位为我院者,按同级资助额度的三分之一执行; 2.论文字数3000字以上按全额资助,少于3000字则按对应标准的三分之一进行资助; 3.如果合作者均为本院教师,可由第一作者根据实际贡献分配资助,资助总金额不变; 4.转载论文按转载期刊的级别在原有资助的基础上相应增加资助金额。 |
南京邮电大学最新学术榜期刊以外的期刊 | 一般科研论文每篇资助300元,一般教改论文每篇资助500元。 | |
备注:聚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政教育及信息文科类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南京邮电大学最新学术榜期刊上者,在相应级别内增加资助2000元。 |
2、专著及教材
类别 | 资助标准 | 具体要求 |
专著 | 10000元 (如果是合作撰写,第一作者资助7000元,第二作者资助3000元,更后排名者不予资助) | 公开出版,并与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相关的学术专著。 |
译著 | 8000元 (如果是合作翻译,第一译者资助6000元,第二译者资助2000元,更后排名者不予资助) | 公开出版,并与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相关的国外学术著作。 |
教材 | 4000元 (如果是合作编写,第一主编资助3000元,第二主编资助1000元,更后排名者不予资助) | 公开出版,并与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相关的教材。 |
编著 | 2000元 (如果是合作编著,第一编著资助1500元,第二编著资助500元,更后排名者不予资助) | 公开出版,并与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相关的编著。 |
备注:学院老师们公开出版的其它学术专著,以上四种类别依次按照6000元(合著,第一作者4000元,第二作者2000元)、4000元(合著,第一作者3000元,第二作者1000元)、2000元(合著,第一作者1500元,第二作者500元)和1000元(合著,第一作者600元,第二作者4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
3、课题
级别 | 奖励标准 | 具体要求 |
国家级 | 15000元 | 1.课题主持人必须是本院教师,署名单位为南京邮电大学,课题经费归属南京邮电大学管理; 2.课题包括科研课题和教学改革课题; 3.项目资助分两次进行,项目立项后先资助50%,结项后再资助50%。 |
省部级 | 8000元 | |
市厅级 | 3000元 | |
备注:在同级别的课题立项中,获得重点课题立项的,国家级课题增加资助5000元,省部级课题增加资助3000元,市厅级课题增加资助1000元;聚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政教育及信息文科类的课题,国家级课题增加资助4000元,省部级课题增加资助2000元,市厅级课题增加资助1000元。 |
4、获奖
级别 | 奖励标准 | 具体要求 | ||
国家级 | 一等奖 | 15000 | 1.我院教师为负责人的教学科研成果通过常规报奖程序获得的; 2.我院教师作为参与者的教学科研成果获得上述奖项,资助金额根据其排名顺序决定,排名第二者按照上述对应标准的1/2给予资助,排名第三者按对应标准的1/4给予资助,排名第四者按对应标准的1/6给予资助,以此类推。 | |
二等奖 | 12000 | |||
三等奖 | 10000 | |||
省部级 | 一等奖 | 8000 | ||
二等奖 | 6000 | |||
三等奖 | 3000 | |||
市厅级 | 一等奖 | 2000 | ||
二等奖 | 1500 | |||
三等奖 | 1000 | |||
其他各类行业协会或学术论坛 | 一等奖 | 500 | ||
二等奖 | 400 | |||
三等奖 | 300 | |||
备注:奖项属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政教育及信息文科类别者,国家级奖项增加资助5000元,省部级奖项增加资助3000元,市厅级奖项增加资助1000元,其他各类行业协会或学术论坛获奖增加资助300元。 |
5、学术会议
为了加强学院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学院鼓励教师参加高层次高水平的学术交流活动。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经学院确认后,可给予一定的差旅费资助。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第一,学院倡导教师积极参加与学院学科建设、课程教学及科研转型方向相一致的高水平学术会议。教师如外出参加此类学术会议,一次可资助差旅费2000元(超出部分自理;原则上每年只资助一次,凭票据报销)。若教师参加对学院学科建设和科研转型具有重要意义的学术会议,经学院批准后可增加1-2次资助。至于其它学术会议,教师个人可自行参加,学院不予资助。
第二,教师参加相关学术会议,个人须如实提交会议通知(会议邀请函、会议征文通知等的复印件),认真填写《南京邮电大学出差批准单》,并报请学院分管院长和院长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参加。教师参加会议后还需提交会议议程复印件、会议论文复印件等参会材料。
第三,主持高级别课题的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学院将在2000元资助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资助金额。其中,承担国家级课题者,增加3000元资助;承担省部级课题者,增加2000元资助;承担市厅级课题者,增加1000元资助。每项课题累计资助不超过2次。
第四,参加学术会议的教师,需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将自己的参会成果及感悟与本院教师交流分享,并将参会资料交学院资料室统一备存。
(二)专项扶持
为了适应学校科研转型的总体要求,突出学院科研特色,推动学院科研水平的持续提升,对聚焦信息文科研究领域的高水平的学术专著,学院给予专项扶持。
专 项 扶 持 | 研究阶段 | 资助金额 | 成果要求 |
选题立项 | 10000元 | 学术成果要求专著形式,字数需在20万字以上。由院学术委员会汇同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 |
完成初稿 | 10000元 | ||
正式出版 | 15000元 |
专项扶持计划以丛书形式系列成套推出,将面向全院教师征集选题,由院学术委员会会同有关专家根据征集的选题情况确定主题和丛书名称,并向全院教师公开发布。教师个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研究情况自主申报,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汇同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获批立项后即可得到专项扶持。专项扶持著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出版。
三、科研资助的申报与评审
(一)学院全体教师,在科研项目、论文发表、获奖等情况明确后,符合相应条件者,均可向学院申报资助,本人不申报则不予资助。成果材料审核时需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存档。材料复印要求:
1.一律以A4纸复印;
2.发表在期刊上的学术论文,须复印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全文;
3.专著须复印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以存档,并提交原著1本供学院展示;
4.科研课题需提供立项/合同书复印件;
5.相关获奖需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阶段性组织资助评审工作,院学术委员会汇同有关专家根据申报人提交的科研成果申报材料,审定科研资助类别、等级、金额等,评审结果向全院公示。
(三)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应当在评审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学院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提供必要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需要亲笔签署真实姓名(打印无效),否则不予受理。院学术委员会收到异议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组织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持异议者。
(四)坚决反对学术腐败,所有科研成果必须真实有效,没有学术不轨行为,如发现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甚至弄虚作假者,即取消科研资助,并给予相应处理。
四、特别提示
鉴于学校财务的有关规定,以上所涉科研资助必须通过学校财务报销程序,须由获得资助者按学校财务要求,自行准备经费用度的相关票据,从学院思政教育专项经费中予以报销。
学院每年会向全体教师公布上一年度本院教师获得学院科研资助的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本规定解释权归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本规定自生效之日起,既往的科研资助规定即行废止。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