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和我校工作实际,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共3天。
其中,4月30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1日(星期日、“五一”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一)。
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切实做好值班、安全以及保卫等各项工作。外出旅行的师生员工要注意安全,学生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
特此通知。
南京邮电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