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标兵奖” 和“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14      访问次数: 168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本科教学质量工程,调动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和“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教学标兵奖”和“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从事普通本科教学的在编教师。

二、评选条件

按照《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和“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执行。“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不可兼报。

三、材料提交要求

1.任课教师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标兵奖申报表》(附件2)或《南京邮电大学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申报表》(附件3),一式三份,并提供申报表中所列奖励证明复印件及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相关佐证材料一套,按个人申报材料装袋。

2.各学院(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由学院遴选推荐,经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14年4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汇总表》(附件4)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南楼342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wc-jsfz@njupt.edu.cn。联系人:

陈嫒琳,电话:85866570。

请学院(部)切实加强对申报推荐工作的领导,坚持标准,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

附件:

1.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和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

2.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标兵奖申报表(2014版)

3.南京邮电大学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申报表(2014版)

4.2014年度教学标兵、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申报汇总表